详解内家拳身体各部位的作用

第一节 头
头在全身体中,占最重要之地位。指挥操纵,百体随之。而在国术之中,亦收提纲挈领之效。故小之一举一动,大之攻杀战守,莫不以头为准绳。倘头部井然不紊,则全身丝毫不乱。如头向前俯,则背脊各部,随之前倾。头向后仰,则胸腹各部,亦随之后倚。左右倾侧,莫不皆然。故研究国术者,应首先注重头部之动作,不可轻举妄动,或左右歪斜,或前后俯仰。以致四肢百体,受其影响,动作应用,失其效率也。
第二节 肩
肩之运用,必须始终维持其平衡。故无论任何姿态,均以松肩为主。肩松则两臂之动作敏捷,举止自然。不可徒尚拙力,致使两肩高耸,动作生硬。甚有一肩高起,一肩低下者,既碍观瞻,且不合生理之自然配备。学者,练习肩部时,宜慎之,戒之!至其应用之法,有肩靠,肩挤,肩撞等法。 第三节 肘
肘之地位,在肩与腕之间。承上达下,关系甚巨。锻炼此处,如不得法,则意气不能运之于手。动作焉能活泼自如。故任何姿势,应以垂肘为上。使腰背之力,由肩达肘,由肘而运之于手。至其应用之时,以距离最近为宜,贵乎神速,切忌迟缓。盖恐被敌拨挑也。所用步法,以半步为妙,以免肘部高举,腋下为敌所乘。至其应用之法,有盖肘,献肘,仰肘,拐肘等法。
第四节 腕
运用气力,如何始能随心所欲,达于敌人之身?必须视腕之能否灵活而定。盖肩不松,则力不能到肘;肘不垂,则力不能达之于腕;腕不活,则力不能达于手指。况望其力能达于敌人之身者乎?故腕有灵活,实为练习国术者,必须之条件。至其应用之法,有提腕,按腕,仰腕,垂腕,挤腕,等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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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手  练手之法,为国术中之主要部分。虽有长手短手之别,而长手贵乎力足;短手妙在自顾。平素练习。非长手不能运意气达于指掌;应用之时,非短手不足以保身躯。故长短互用,刚柔相济,方为美善。惟手有五指,指有三节(大指二节)。并指为掌,屈指成拳。掌之根处为腕,其运用也,各得其便,不可偏废。因分述之如下:
指:练习之法,因用指之多寡,而名称各异。兹分述如下:
一指:
1、 金刚指:  金刚指者,大指,中指,无名指,小指,均屈握。而独伸食指之谓也。
2、 金剪指:
金剪指者,大指,无名指,小指均屈握。而独伸食指与中指之谓也。又名剑诀指。
3、 三阴指:
三阴指者,握大指与小指,而伸中三指之谓也。又称鼎指,取其鼎足而三焉之意也。
4、 金铲指:
金铲指者,独握大指,其余四指一齐伸出之谓也。
按指之用法,不外插、点二途。苟非气力精至,不易使用。锻炼之法,宜屈宜伸。务使气力达于指端。乃能得运用之妙。不可强直,而徒尚拙力也。至于运用得法之后,对于其它艺术,皆可有辅助也。

二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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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之练习,虽同系伸指为掌。然有五指互靠者,有五指分开者,则因门类之不同,形成亦因之而异。兹分述之如下:
1、 柳叶掌:柳叶掌者,五指紧排,形似柳叶之谓也。
2、 鹰爪掌:四指勾屈,状如鹰爪之谓也。
3、 虎爪掌:虎爪掌,五指勾曲,状如虎爪之谓也。又名金豹掌。
4、北掌与南掌:北掌者,四指紧排,大指屈贴掌缘之谓也。南掌者,则多五指分开者也。
5、双推掌:双推掌者,两掌一前一后,同时运用,力由脊发,气贯掌心之谓也。
三拳:
拳者,屈指握固,团聚气力,用以击敌者也。当握拳之时,宜以各指之尖端,齐向内卷,集中于手掌之中间。其大指,则向下俯。务使其指尖,适触于中指之第二节,方为合宜。以便应用之时,击之不开,分之不散。至于其他握拳之方法,亦有数种。因其运用之不同,而形式亦有特殊之现象。兹分述如下:
1、掐拳:以大指先掐食指第三节之横纹,然后其余四指,由外向内,卷紧作拳之谓也。
2、 钉拳:五指平握,将中指之第二指节突出之谓。
3、 豹拳:各指之第三节伸直,仅勾屈五指之上二节之谓也。
按拳之为用,少林有龙、虎、豹、蛇、鹤五拳。
太极有搬拦、撇身、指裆、肘底、栽捶五拳。形意有劈、崩、攒、炮、横五拳。其它拳法,莫不皆然。名目虽殊,而终不离四正、四隅、中宫之九法。至其运用气力,而发出于体外,则殊途同归也。

第六节 腰
腰为国术之主宰,诚所谓中枢关键也。故手足之动作,皆利赖之,他如进退伶俐,攻守得机,变化神速,虚实兼到。均不失其轻巧敏捷之态度。夫如是,必恃腰部锻炼之功如何为转移。于是腰部之练习,实在全身为最要。而其锻炼之法,有以腰部前突,臀部后翻为佳者。有谓腰宜后屈,尾闾下垂,为上者。前者外家主之。后者内家宗之。著者以为,练习身体,应本乎天然优美之发育,顺先天自然之能力。故于练习蹲坐等式,宜使腰部不前不后,位居中央,随臀而下,左右不倚,斯无前俯、后仰、左右歪斜之弊,似较为宜耳。至其运用之法,则有冲、撞、靠、崩诸法而已。
第七节 胯
胯为运用腰力,直达于腿之主要机关。故上承于腰,下连于腿,关系之大,不问可知。练习之法,以端正为宜。或一腿前伸,一腿下坐(为桩步)。或一腿侧出,一腿下蹲(为半叉步)。或两腿左右分开,身体下踞(为坐马步)。则力能下达,气自下沉。故腰灵腿活全系乎此。学者,可不加之意乎?至其运用之法,有胯打,胯崩等法。

第八节 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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膝之为用,在能使足稳步健,调剂前仆后跌。盖因膝为大股与小腿之中间枢纽。且能运腿部之力,达于足掌。使全体重心巩固,地盆不摇也。其练习之法,膝向前屈,不可过足尖前,以防重心前倾。膝之后面,名为腿凹。作蹬弓步,腿凹务须绷直,以舒其力。至于两膝双蹲,气势必须收缩,以免颠倒之弊。且易进击敌人。膝之用法,与肘略同。有上提,下跪,左拐,右拐,前冲诸法。然非精于国术者,不易行之也。尝观鹤能独立,用力于膝,日终不倦。国术中,亦有模仿者。尚非别有心得,不能运用之也。
第九节 腿
腿者,支撑全体,载一身之重量,使身体静如山岳,收盘安之效。动似江河,无丝毫迟滞之虞。举止镇静,而不乱。动作平稳,而不摇。气不上浮,故无上重下轻之弊。足不虚蹈,即少颠倒腿颤之患。是以初学国术者,因腿部无功,以致如木之无根。身若风摇,自有应手而移,随动而倒之现象也。精于国术者,则不然。每一姿势,其根在脚,发于腿,主宰于腰,行于手指。由脚而腿而腰,总系完整一气。向前退后,遂能得机得势。故练腿之法,乃为当务之急。至其练法,约有二端:一为桩步巩固,二为腰胯灵活是也。练桩步之法,不惟增长腿足之力,且使气血下行,充实筋骨。以故无论足掌之前后,踏于何地,虽立于垂危狭小之处,而推挽不可稍移,有如桩之栽于地中者然。练腰胯之法,每一姿势之动作,必须使其尽优美适宜之能事。兹将练腿之法分述如下。
桩步:
桩步者,练习各种步法,使腿力充实,站立稳固,有如桩之栽于地中者然,是以名之。分述:
1、骑马式:两腿左右分开,身体下坐,有如骑马者之谓也。其练习之法,身体直立,面向前方,两腿左右离开。双膝弯曲,踞立如骑马式。
2、弓箭式:又名蹬弓步。取其一腿蹬直,一腿弓出,有如持弓搭箭之状之谓也。其练习之法,系分左右。如左(或右)腿前进一步,屈膝做勾股形,右(或左)腿向后伸直,左右腿之距离,以肩为度;两足平行,足尖均向前方。身体直立,面向前方;全体重心,均在左(或右)足。
3、半步叉式:一腿侧出,直膝下仆。一腿不动,屈膝下蹲之谓也。其练习之法,系分左右。如左(或右)腿前进一步,挺膝下仆。右(或左)腿不动,屈膝下坐。两足平行。足尖均向同一之方向。身体直立。面向前方。全体重心,均在右(或左足)。
4、丁虚式:两足一虚一实,一竖一横,形如丁字之谓也。其练习之法,系分左右。如左(或右)足前上半步,足尖点地,足跟翘起。膝微曲。右(或左)足横置,屈膝下蹲。全体重心,均在右(左)足。
5、透步:透步者,一足不动,一足由后方透出之谓也。其练习之法,系分左右。如左(或右)膝向前屈,右(或左)足向斜后方背一步,而腿伸直。全身重心,均在左(或右)足。因其两腿交叉,故有倒叉步之称。
按桩步,即步功也。步功缘于裆功,裆功不成,步必不稳;裆如不下,步必不灵。乃有相互关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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练裆之法,即站马桩,虽有高矮半三桩之分。要之,于练习之时,以矮桩为宜。高桩半桩,乃用之以应敌之时也。有‖字式者,八字式者,一字式者,皆因门类而异。普通以‖字式者,八字式为宜。至一字式,初学不易为之。此站桩练习之法,大略如此也。
当站桩之时,由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等数字数起。数至十、百、千、万。渐至半时、一时。而不稍倦。则功成矣。
溜腿:溜腿者,用各种方法,练习腰跨灵活,腿部敏捷之谓也。兹分述如下:
1、 十字腿:左腿勾起,向头之右上方踢是之之谓也。右腿反是。
2、 迎面腿:左腿勾起,向迎面踢之之谓也。右腿反是。
3、摆莲腿:左腿由右下方提起,向左上方拨踢之之谓也。右腿反是。
4、里合腿:左腿由左下方提起,向右上方拨踢之之谓也。右腿反是。
5、跺子腿:跺子腿者,右腿站立不动,左腿提起,向前平跺之谓也。右腿反是。
按溜腿之法,除上举诸法之外,尚有扁踩,连环腿,鸳鸯腿,旋风腿,撩阴腿等法。不胜枚举。专以舒筋动骨为主。筋骨既舒,再习拳械,自有事半功倍之效。至于活腰之法,当以各种穿手为宜。练习之后,必须散步,倘能多事行走为尤佳,俾骨节灵活,筋血舒展,则进境之速,收效之宏,益臻显著矣。学者,须切记之!
按腿之应用,有虚有实,有一虚一实,有前虚后实。有后虚前实。有左虚右实,有右虚左实,盖因不实易跌,全实动转不灵。不虚则滞,全虚轻浮可危。故学习国术者,步法必须虚实兼顾,自然轻灵活泼。既无笨重之弊,又无摇晃之虞。此所谓两全其美也。
第十节:足
足在全体之最下部,为全身之根源。足动,则全身动。足停则全身停。故学习国术者,应注意足之所在地。然后方能定攻守之计划。且步法敏捷,身法活泼。进退得体,攻守得当,因敌变化,以示神奇,皆在足之一举一动。语云:“举足轻重”,即此义也。然则练习国术者,对于足之所在地,安可不加意研究者也。兹将足之练习法,详述如下:
足跟:
人之身体,无论用何种步法,其足跟至少必有一个着地。倘两足跟,同时离地,身体未有不前后倾斜者。即使身体虽向后仰倘前足跟着地有力,则身体必不能后跌,以足跟维持重心之平衡也。左右亦然。足跟之于身体,其关系之重要有如此。至其应用之法,有以足跟勾敌者。有以足跟挂敌者。有以足跟踏敌者。有以足跟蹬敌者。要之,在练习者之善用之耳。
足掌:
足掌在足之中间,为全身重量之所寄。且能转移重心。在足部占一重要地位。其运用之法,有以足掌踩敌者,有以足掌拦敌者,有以足掌蹬敌者,皆在练习者善用其法而已。
足趾:
足趾因不常用之故,遂逐渐退化。然人每行至将滑倒之际,足趾亦显其功用,并能维持重心之平衡。至其运用之法,有勾、挂、耙、泼诸法。按足之应用,有足掌落地,足跟翘起者。有足跟落地,足掌翘起者。有一足掌翘起,他一足全落地者。有一足起,一足落地者。故足之为用,以双足落地为宜。倘不至有机可乘之时,万不宜抬腿动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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